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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五大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其尚未执行配套措施出台的情况下,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公立医院未来改革的争议。

  昨日下午,全国政协会议开幕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口,接受了包括《第一财经日报》在内的多家媒体的采访。“公立医院改革所涉及的设立药事费,是医生的合理补偿,应该积极探索,不应按照比例来提取。”陈竺肯定地说。

理顺偿付机制

  在《指导意见》中,五部门明确规定,将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

  药事服务费原则上按照药事服务成本,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针对医生是否分拆药方而多收取药事费,陈竺表示:“每张处方收取固定的药事服务费。医改是多管齐下,会有相关监管规避分界处方。”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协同生殖医学研究所所长董协良对本报表示,政府投入不是简单直接投在现有的医院体系上,首先要对现有的资源重新组合,并理顺偿付机制。基层的一级、二级医院,政府增大投入,承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三级医院可以允许利用优势资源服务高端人群创造收入,来补贴公益性的基本医疗服务。将机制理顺了,政府并不需要增加太多投入给三级医院。

凤凰网报道地址: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lianghui2010/20100304/1883864.shtml
by dongbi | 不指定 2010/03/06 15:18 | 分类: 性与和谐社会 | 评论(0) | 引用(0) | 阅读(217)